您好,欢迎来到 上海落户网 !咨询热线:173-1755-6751

上海落户网

上海落户

上海高新成果转化企业,2022申请引进人才落户最

来源: 上海落户网      编辑:上海落户网     发布时间:2024-11-21 22:35


  

2022年想要走人才引进通道落户上海,可以选择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成果转化项目承担单位。 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申报条件是什么?用人单位人才引进的申请条件又是什么? 今天就


 

2022年想要走人才引进通道落户上海,可以选择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成果转化项目承担单位。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申报条件是什么?用人单位人才引进的申请条件又是什么?今天就和大家来解读一下!

申请上海户口之前,提前检测自己是否具备上海落户条件。

2022上海落户资格查询入口:上海落户测评中心(落户上海资格一查便知)!

 

一、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1. 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 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3. 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4. 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 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6. 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7. 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8. 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二、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条件:

申报主体应为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科技成果转化的法人、非法人组织,且近两年无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科研失信行为,且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申报转化项目的高新技术成果须为基于核心技术研发,首次实现转化并形成样品、样机或服务的项目,同时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 项目的核心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2. 项目的核心技术拥有受中国法律保护的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的类型包括:近3年内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登记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近2年内获得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登记的软件著作权。

项目的知识产权应当是通过自主研发、受让等方式,获得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所有权。

获得1类、2类新药的药品注册证书,且在新药监测期的项目;或近一年内首次取得国内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的项目,其核心技术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可不受上述专利年限限制。

3. 项目所形成的产品应有第三方出具的产品质量性能检测报告。属医药、医疗器械、农药、计量器具、压力容器、邮电通信等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须具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属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必须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

4. 项目所形成的产品(服务)属于工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经营范围内。

5. 项目的总体技术与其它同类产品(服务)相比具有良好的创新性和先进性,并具有潜在的经济效益和较好的市场前景。

 

三、相关人才引进政策和申请条件:

《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沪府规〔2020〕25号)第五条第二款:

用人单位引进的人才在沪工作稳定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重点机构紧缺急需人才

(1)重点机构所需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

(2)重点机构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创新团队核心成员等核心业务骨干。

(4)重点机构紧缺急需的具有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认定证书(技师)的技能类高技能人才。

 

重点机构是指本市重点产业、重点区域和基础研究领域经行业主管部门和重点区域推荐的用人单位,并实行名单管理和动态调整。

相关阅读:名单来了!2022上海人才引进重点机构,上海落户政策解读


相关阅读

上海落户网版权声明

上海落户网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不良/侵权内容,烦请邮件至lfm@cac7.com,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



相关专题

相关聚合

免责声明| 联系我们| 注册| 登陆| 网站地图| 上海落户网| 商务合作
 沪ICP备65832008号-10号

本页信息由网络收集并发布或提供, 所有内容仅供参考,终以该用户官方信息为准,任何关于对该用户的推荐都不能替代您的考察核实, 本站不承担信息风险
内容所引起的法律责任。当您认为您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被侵犯, 请立即向我们发出"权利通知书",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电子邮箱:lfm@cac7.com
上海际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信息咨询,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
©2024上海落户网 保留所有权利